【馬可福音12章28節】
有一個文士來,⋯⋯就問祂說:
有一個文士來,⋯⋯就問祂說:
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 」
很少人會花時間研究美國國家稅務局的所得稅條例,那是絕對可以理解的。
根據《富比士》雜誌的調查顯示,2013年的稅務規則有超過四百萬字之多。事實上,稅務法例已經複雜到連專家也難以處理所有的條例,因為它實在極其複雜繁冗。
古以色列的宗教領袖在面對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。
他們為此定立太多律例,把事情弄得很複雜。他們的宗教規條不斷地增加,就連當時專攻摩西律法的學者也難以理解當中的重點。
其中一位宗教領袖問耶穌,誡命之中最要緊的是哪一條,耶穌回答說:「『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上帝。』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(馬可福音12章30-31節)
摩西的律法雖然繁雜,但跟隨基督卻沒那麼複雜,祂的「擔子是輕省的」(馬太福音11章30節)。擔子輕省是因為上帝願意赦免我們,並且愛我們。如此,祂就使我們能夠愛祂,也能夠愛鄰舍。
主耶穌,我愛祢,因祢先愛我,
被釘十字架上,為贖我罪過;
祢戴荊棘冠冕,受凌辱陷害,
若我曾愛耶穌,如今更親愛。
Featherstone
主愛深植我心,讓我能愛上帝、愛人。
【轉載引用】靈命日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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