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加拉太書 3章26節】
你們大家都藉著「信」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,
成為上帝的兒女。
成為上帝的兒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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藉著信合而為一
參考經文
《 加拉太書3章21節~4章7節》
宗教改革先驅馬丁路德在奧古斯丁修道院為隱修士時,他努力鑽研神學、哲學,認真遵守修會會規、鞭策自己,也透過不斷的告解,企圖從中找到心靈的平安。
他最主要的問題是:「我如何才能獲得上帝的憐憫?」
「聖經說,全世界都處在罪的權勢下,」(加拉太書3章22節)
「因為沒有人能夠靠遵守法律得以在上帝面前被宣布為義……」(羅馬書3章20節)
「誰違背了法律中的一條誡命,就等於違背全部法律。」(雅各書2章10節)
律法只是顯明我們的罪,它不能救我們,沒有能力幫助我們來滿足律法的要求,也沒有赦免的恩典,使我們可以在律法中稱義、改邪歸正。
因此,面對罪,我們需要一位中保,使我們脫離律法的看守。
而這位中保,就是耶穌基督,因著祂使我們與上帝和好,因信耶穌基督使我們稱上帝為阿爸父!
保羅不偏廢律法的重要性,他肯定地說:「法律成為我們的監護人,指引我們歸向基督,目的是要使我們因『信』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。」(加拉太書3章24節)
律法把我們領到福音面前,好讓我們可以因信基督而被稱為義,甚至在第4章告訴我們,基督將我們從律法贖回來,脫離罪惡的轄制,而成為了上帝的兒女。這對我們的生命是何等蒙福,而且重要的應許!
試想我們是否曾和馬丁路德有一樣的經驗,發現自己無論如何的付出、努力遵行律法,卻總是不能滿足它的要求?
因此,我們責怪自己的粗心、疏忽,開始對自我更加要求,更加嚴以律己,甚至迫切地禁食禱告。但不管我們怎麼下定決心、努力,終究還是失敗。
所以,我們抱怨上帝的律法太過嚴苛,埋怨上帝不體恤人們的軟弱。
然而,今天的經文在25~26節說:「既然現在是『信』的時代,法律就不再監護我們了。我們大家都藉著『信』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,成為上帝的兒女。」
當我們相信基督為了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,當我們願意相信耶穌是我們的救主,願意在祂面前悔改承認自己的罪,基督就赦免我們,並且將祂的恩典賞賜給我們,使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,能照著應許承受一切產業,我們也就不再被罪惡的意念綑綁,而得到真正的自由。
馬丁路德說:「因著基督的義,上帝也算我們為義,並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。」
〈默想〉
我有信耶穌為了拯救我而死在十字架上並復活嗎?我有因為信而與基督合而為一嗎?
〈祈禱〉
親愛的主,感謝祢的救贖,使我脫離罪惡的綑綁,活在恩典當中,懇求主幫助我,不再跟隨罪惡,並且與祢合而為一。禱告奉主耶穌的名,阿們。
〈轉載引用〉
◎台灣教會公報 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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