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加拉太書 3章6節】
正如聖經提到亞伯拉罕的時候說:
「他信上帝,因他的信,上帝認他為義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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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信稱義的確信
參考經文
《 加拉太書3章1~14節》
有一次,我在查經班中問道:「保羅在加拉太書第3章中想要敘述什麼?」
大部分的兄姊都回答「因信稱義」,但當我們深入了解這章的內容,會發覺這些加拉太人其實已經擁有「因信稱義」的實質經驗,他們信靠耶穌十字架的救贖,也領受了聖靈為印記。
所以,保羅在此要闡明的是因信稱義後的「生活」,他們因為受外在環境影響,以致對「信」產生的疑問。
在生活中,我們是否被環境、社會影響,而背離了起初對上帝的信,導致我們成為瞎眼、耳聾、跛腳、啞巴的人呢?為什麼會這樣說呢?
我們是否有看見上帝創造的世界,看見上帝的心意?看見上帝的教導?
我們是否有聽到上帝創造的聲音,聽到上帝的心意?
我們是否有聽到上帝的旨意,並將它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?
我們是否有訴說上帝的偉大,讚美上帝的權能?
或者我們只是期待,在我們的生命中能不斷看見上帝「大展神通」,行神蹟、醫治大能,來滿足我們心靈的空虛,卻忘了上帝早已賜下聖靈保惠師,成為我們生命中最大的幫助與安慰?
今天的經文中,保羅幫我們複習了舊約故事──亞伯拉罕被神稱義,亞伯拉罕憑信心信靠上帝的帶領,離開居住之處,前往迦南地,領受上帝「地上萬族將因你得福」的應許,又憑信心將獨生子以撒獻上,經歷耶和華以勒──耶和華必預備──的恩典。
亞伯拉罕的故事如此,那我們呢?
我們是否已對上帝失去信心,而開始汲汲營營尋求外顯神蹟,成為上帝存在的依據,甚至努力保住名聲、地位、權力、金錢,滿足我們內心的渴望?
保羅提醒我們,要被上帝稱義不是依靠律法稱義。
第10節提到,因律法而生的行為都是受詛咒的,耶穌為我們承擔了這個咒詛,使我們不用藉由律法而生的咒詛稱義,只要憑著信心,就能稱義,使亞伯拉罕所受的祝福也臨到我們。
亞伯拉罕如此,我們也是如此,藉著信,回到上帝的面前,與祂建立合宜的關係,如此行,就能被稱為義。義人的生活,不是死守律法,而是與上帝不斷對話、相通,與上帝同行這條邁向永生的道路。
〈默想〉
我們信仰生命中,在乎的是外在行為,還是內在與上帝的關係?
〈祈禱〉
感謝上帝賜下聖靈住在我們中間,成為我們心中的安慰與導師,但我們卻常常忘記這點,一直追求外顯神蹟,期望上帝能大展神通。主啊,我感謝祢,因為祢已將最大的神蹟、就是聖靈賞賜在我們心中,成為我們極大的幫助,願祢幫助我們,帶領我們能時刻與祢對話、與祢相通、與祢同行永生的道路。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。
〈轉載引用〉
◎台灣教會公報 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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