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約翰福音 4章28-29節】
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,⋯⋯對眾人說:
「你們來看!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,
莫非這就是基督嗎?」
記得在兒子成年取得駕照,並開始隨身攜帶皮夾的那年,我們常接到有人來電說,他在某處撿到了兒子的皮夾。我們便告誡兒子要更謹慎,務必把皮夾收好,不要老是留下皮夾忘了帶走。
但留下東西並非總是壞事。約翰福音4章提到一位婦人向來在某個井邊汲水,但那一天在井邊遇見耶穌後,她原本的計畫便立刻改變了。
她留下了水罐,趕到城裡,去告訴人們耶穌對她所說的話(28-29節)。
雖然婦人需要水,但是她覺得告訴別人遇到耶穌的這件事更為重要。
當耶穌呼召彼得和安德烈時,他們也做了類似的行動。
他們留下了漁網(他們謀生的工具),跟從了耶穌(馬太福音4章18-20節)。
當耶穌呼召雅各和約翰時,他們也同樣捨棄了漁網、漁船,甚至辭別了父親,並跟從了耶穌(21-22節)。
當我們跟從耶穌展開了新生活,這或許意味我們得放下一些東西,這包括了那些只帶來短暫歡愉的事物。因為我們曾嚮往擁有的那些事物,實在比不上耶穌所賜的新生命,以及永不枯竭的「活水」。
惟主基督滿足我心,
並無何人像祂,
仁愛生命,永遠喜樂,
由主耶穌賜下。
McGranahan
基督因愛而為我們捨命,我們因愛基督而為祂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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